乐鱼app:体育总局颁发我邦体育事迹开展“十一五”计划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4-24 13:33:16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关键五年,也是体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五年。第29届奥运会将于2008年在北京举办,这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和新的动力。为统筹规划“十一五”时期各项体育改革与发展任务,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体育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独特作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新时期体育事业面临的形势任务,制定本规划。

  (1)“十五”时期体育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十五”时期,在党和国家各项体育方针政策的指导下,体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受到重视,各项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体育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充实,群众的体育意识明显增强。全民健身计划顺利实施,群众体育蓬勃开展,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逐年增多。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7到70岁人群中体育人口占该年龄段总人数的37.1%,比2000年提高了3.2个百分点,达到发展中国家靠前的水平。体育场地和设施不断增加。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体育场地850080个,比1995年增长38%。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和骨干队伍发展壮大,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竞技体育实力和在国际体坛的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中国体育健儿在一系列重要国际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2002年盐湖城冬季奥运会实现了冬季奥运会金牌“零”的突破,2004年雅典奥运会取得了新的历史性突破,为国家争取了巨大荣誉。“十五”时期,我国运动员共获得493个世界冠军,创98项世界纪录。2001年,北京赢得第29届奥运会的举办权,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获得奥运会的举办权。体育消费日益活跃,体育市场不断发育,体育产业初具规模。同时,体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体育科技与体育实践不断融合,体育新闻出版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体育对外交往的领域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体育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五”时期体育事业的进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为“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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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视并着力解决体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正视体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社会所能提供体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仍将是体育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均体育场地、人均体育消费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仍处在较低水平。体育场地设施等资源总量不足与现有体育资源利用率不高的现象并存,制约着群众更广泛地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竞技体育优势项目不多,一些基础大项和群众喜爱的集体球类项目总体水平较低,综合竞争能力与世界体育强国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对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训练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体育产业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政策尚不完善,市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化。体育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主体的地位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关系有待于进一步理顺,体育改革尚需深化。体育政策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不能灵敏反应和及时适应发展变化的体育实践。体育发展模式还没有根本的转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体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在体育领域均有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表现。“十一五”时期,必须认真重视、着力解决阻碍和制约体育发展的各种问题。

  (3)“十一五”时期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五年。当前,体育事业的发展面临着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难得的历史机遇。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发展,产业结构和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这些发展和变化使群众对生活质量有了新的、更高的追求,参与体育、享受体育成为他们的内在需求,体育将在群众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体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成为体育发展的强劲动力。竞技体育对提高民族自信心、增强民族凝聚力、激发民族自豪感的作用更加受到各国重视,大型国际体育赛事成为世界各国团结、交流、竞争、合作的舞台。奥林匹克运动不断发展壮大,呈现出巨大的综合效应和特殊魅力。各个国家和地区对竞技体育成绩高度重视,竞争日益加剧,围绕提高运动成绩的科技之争、人才之争也更加激烈。体育产业发展浪潮席卷全球,体育与经济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态势日益明显。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体育的发展壮大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体育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出多元价值,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产生着深刻影响。

  “十一五”时期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大报告将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对体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举办,对于中国体育的发展进步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做好“十一五”时期的体育工作,将为中国体育的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开辟更为广阔的空间。做好“十一五”时期的体育工作,是不断促进群众身体健康、满足其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的需要,是我国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需要,是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需要。我们必须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和更加宽广的视野,迎接新时期体育事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和需求出发,顺应时代,符合民意,把握规律,筹划未来。

  (4)“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以筹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把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作为根本目标,积极开创体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5)“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举办和参加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使全民族的健康素质明显改善。不断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增强我国竞技体育的总体实力,努力在2008年奥运会等国际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不断深化体育改革,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努力创建各种社会力量竞相参与、充满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体育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努力实现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促进。体育的发展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立足体育,服务全局,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为实现国家在“十一五”时期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服务,实现体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坚持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明确政府在发展体育事业中的基本责任,强化政府的政策规划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兴办体育事业的积极性。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尊重并保护不同主体的利益,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处理好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各项体育工作之间的关系。协调城市与农村以及不同区域之间的体育发展,加大对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体育的支持力度。协调促进夏季运动项目和冬季运动项目、奥运项目和非奥运项目、现代新兴体育项目和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的体育文化需求,创造百花齐放的发展局面。处理好眼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重点与一般、目标与路径、规模与效益等各种关系,实现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各项体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实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体育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体育管理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体育法制建设。提高体育法律意识和体育法制观念,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体育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重视和发挥法律法规在调整体育社会关系、建立和维护体育发展秩序、处理体育发展的矛盾和纠纷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把体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科教兴体、人才强体。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重视和发挥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营造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体育科技的进步,依靠体育教育的发展,依靠体育人才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发展和壮大体育事业。

  ----发挥奥运会的综合影响和带动作用。高度重视奥运会等重大体育竞赛的综合功能,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的高度认识办好北京奥运会的重大意义。关注奥林匹克精神和理想对大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影响,通过筹备和举办奥运会,培养和树立公众的人文意识、环境意识、科技意识、法制意识、市场意识、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和合作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和培养志愿者精神。重视、加强北京奥运会的遗产研究和知识管理。树立抢抓机遇的意识,围绕北京奥运会的筹备和举办,认真学习、借鉴国际体育组织的先进理念和运作方式,使中国体育在观念、体制和机制上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更加适应国际体育竞争的要求,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和体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7)“十一五”时期群众体育的发展目标是:坚持群众体育与奥运同行,抓住筹备和举办北京奥运会的历史机遇,提高群众的体育意识,培养群众的健身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健身氛围;本着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让更多的人享受体育发展的成果。“十一五”时期要实现公共体育设施明显增多,群众体育组织进一步健全,群众的健康素质显著提高,形成政府领导,体育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兴办,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

  (8)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做好全民健身计划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的实施工作。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坚持以地方为主、社会参与、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扶持、资助建设一批适应农民需求和当地特点的体育设施,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农村体育场地建设,改善以村为主体的农村基层体育设施条件。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和“雪炭工程”。积极探索体育场馆建设和综合利用的新模式,加强与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快向公众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的步伐,缓解城乡居民体育健身设施不足的压力。充分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适宜的自然区域建设全民健身活动设施,力争到2010年,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达到1.40平方米,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的公共体育设施条件有明显改善。

  (9)加强对群众体育的组织和指导。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建立一批社区、乡村体育俱乐部或体育活动站(体育活动中心)。扶持基层体育社会团体发展,改善基层体育社会团体的工作条件,鼓励兴办各种类型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对青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的重视和保障。继续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工作,积极发挥其聚集效应和示范效应。

  (10)不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10年,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65万人。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交流,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意识培养、活动组织、知识传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

  (11)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和竞赛。抓住北京奥运会的机遇,掀起群众体育活动的高潮,为奥运会营造浓厚的体育氛围。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扎实开展以青少年为重点的“五个亿万人群健身活动”和“全民健身周”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因人、因地、因时制宜地组织开展各类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科学、文明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积极倡导和推广公园体育、广场体育、街头体育、家庭体育等活动形式。体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好第六届全国农动会、第十届中会、第八届全国大会、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第四、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等,促进各行业、系统和各类人群体育活动的开展。办好第三、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

  (12)关注特殊人群的身体健康。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体育活动的指导,发挥老年人、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并为其开展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倡导老年人经常参加锻炼,举办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展示和交流活动。关注下岗失业人群、城镇贫困人口等的身体健康。创造必要条件,开展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健身活动,帮助他们丰富体育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13)完善全民健身的科学标准和规范体系。加强对群众体育发展状况、群众健康状况的研究监测和统计工作,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育锻炼标准、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等各项制度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制度。做好第三次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和第三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群众体育的要求,研究、探索“小康体育”的指标体系。到2010年,体育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40%左右,其中城市达到45%左右。不断提高《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人数比例。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标准的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

  (14)发展非奥运项目和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继承和创新,做好挖掘、整理、保护和推广工作,在民族地区广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办好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加强政策指导和扶持,加强对非奥运项目和新兴的健身休闲体育项目的研究和推广。

  (15)“十一五”竞技体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在奥运会等重要国际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总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夏季项目继续保持亚洲领先和奥运会上金牌数排名前列地位;冬季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稳中有升。优化项目布局结构和人才队伍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和中国实际的竞技体育体制,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格局,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16)做好第29届奥运会的备战参赛和竞赛组织工作。贯彻实施《2001—201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2008年奥运争光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制优势,国内练兵、一致对外,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建立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具体、管理规范、竞争有序、奖罚分明的工作机制,确保奥运会备战工作的顺利进行。力争奥运会成绩有所突破,获得更多的奖牌和更多项目进入前八名,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做好奥运会竞赛组织工作,为各国运动员搭建良好的竞技平台,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

  (17)完成好“十一五”时期举办和参加其它重大赛事的任务。办好2007年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2010年第十六届亚运会等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组织好2008年奥运会前各单项国际赛事并完成参赛任务。完成好2006年第二十届冬季奥运会、2006年第十五届亚运会、2010年第二十一届冬季奥运会等重要国际大赛的参赛任务。

  (18)不断完善项目结构和布局。努力促进竞技体育各项目协调发展,水平全面提高。优势项目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对潜优势项目加大投入,重点突破。继续实施“119项目工程”,不断提高基础类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的水平,提高我国运动员在奥运会等国际大赛上的综合竞争能力。鼓励并指导各地方、行业重点发展适合自身条件和特点的运动项目,优化布局,提高效益,形成地方优势和地方特色。

  (19)加强各级国家队建设。不断完善国家队竞争和激励机制,完善国家队的组建、选拔、训练、管理等各项制度。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奥运会、亚运会等国际大赛的运动员选拔制度。建立健全责、权、利统一,进出有序、科学合理的国家队管理体系。建设复合型国家队教练团队,充分发挥管理人员、教练、医务人员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0)深刻认识竞技体育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重视对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深入研究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律、运动项目的制胜规律、体育竞赛的备战参赛规律、运动队伍的管理和训练规律等,密切关注和分析世界竞技体育发展的动向和趋势。重视对国内、国际先进训练经验的总结、整理和借鉴,加强竞技体育训练理论建设。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大运动量训练”的科学训练原则。根据项目运动规律、运动员成长规律和奥运会备战规律,编制好4年一个周期的备战奥运会综合训练大纲。

  (21)改革、完善各级国家队的训练体制。建立健全以国家队为龙头、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训练体制。充分调动地方、和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承担国家队的训练任务。改善训练基地的设施条件,积极推进科研、训练、教学一体化进程。建设4至8个具有世界水平的综合训练基地和10至15个奥运项目单项训练基地。

  (22)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竞赛制度。初步建立以奥运战略为目标,以推动训练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为重点的竞赛服务体系。完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全运会等国内赛事的杠杆作用,使地方竞技体育发展目标与国家奥运战略紧密结合。实行竞赛分级管理,调动社会力量办赛的积极性。

  (23)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实施“全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重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努力改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训练设施和师资等各方面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进一步探索体教结合的模式,拓宽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渠道。

  (24)加强区域协作,优化竞技体育资源配置。围绕奥运战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完善竞技体育的综合评价、奖励机制,完善运动员注册交流等各项制度,引导运动人才合理流动,使大城市、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在管理、科研、保障、人才、区位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有机结合,提高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益。加大支援西部地区竞技体育人才工作的力度,帮助、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水平运动员。

  (25)完善运动队文化教育和保障体系。确保运动员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努力开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提高运动员的文化水平,增强就业能力。进一步采取各种方法为退役及现役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继续落实和完善退役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各项政策,实施工伤保险和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制度。重视、加强对运动员劳动、医疗等各方面权益的保障工作。继续通过有效的经济补偿措施,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加强对退役运动员就业的支持和指导,并鼓励、引导其通过市场自主择业。继续实施老教练员、老运动员关怀基金计划。

  (26)加强运动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作风建设,加强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把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运动队伍相结合,全面提高运动队伍的素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以运动员为核心,从内容、形式、机制等方面努力创新,加强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运动队伍管理的新模式,引导和规范运动队、运动员的经济活动。

  (27)狠抓赛风赛纪,净化赛场风气,加强体育行业作风建设。赛风是体育行业作风的集中体现,要不断完善竞赛规则和规程,建立健全体育赛事的仲裁制度和赛风赛纪的监督、检查、认定和处置机制,加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执裁不公、扰乱赛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反工作,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工作方针,提高的自觉性和反工作水平,加强反的国际合作。

  (28)“十一五”时期体育产业发展的目标是:初步建成与大众消费水平相适应,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多业并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兴办的格局。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明显提高,城镇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拉动消费、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中的作用,把体育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29)积极引导体育消费,培育体育市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群众的体育需求为目标,积极引导群众进行健康文明的体育消费。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体育产业,保障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市场,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健身服务。积极开发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努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积极培育体育人才、信息、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推动市场分工,发展体育中介组织,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体育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体育经纪人在人才流动、赛事推广等方面的作用。

  (30)加强体育健身服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规范体育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不同项目的经营活动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一般性的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降低门槛,不设立前置性审批,同时加强对服务质量和安全等的日常监管;对于专业性强、技术性强、危险程度高的体育项目的经营场所,应当确定严格、规范的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对于可能对自然资源、环境带来影响的体育项目要认真评估,避免和减少对资源和环境的不利影响。推行体育服务认证和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31)提高中国体育用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进一步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体育用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营销手段创新。加强体育用品标准体系建设以及产品质量监管和认证工作,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打造体育用品世界品牌。发展体育用品会展业,以专业化、国际化为目标,努力创办具有国际影响的体育用品博览会。

  (32)促进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加大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赛事无形资产的开发力度,提高整体开发水平和效益。探索体育赛事运作的新模式,推进体育赛事的市场开发。推进全运会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的市场开发工作。进一步探索和推动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市场开发工作。加强对体育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

  (33)完善体育产业政策。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体育发展的经济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体育服务业,鼓励企业和个人对体育事业,特别是对群众体育活动、体育赛事和相关体育公益活动、体育社会团体的捐赠和赞助。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研究、建立规范的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为规范体育产业管理、加强对体育产业的指导奠定基础。

  (34)理顺体育产业活动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对体育产业活动的管理方式,改进宏观调控手段,努力建立以间接管理为主的体育产业管理体制。要切实把办体育产业的职能交给社会和市场。加快适合市场运作的体育领域的产业化进程,推进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支持各类体育经营实体建立行业自律组织。

  (35)做好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完善体育彩票发行制度,丰富营销手段,提高营销水平。改善销售设施和装备,积极开拓市场,稳步扩大发行量。加强对发行销售工作的监管,高度重视运营安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6)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育管理体制。坚持深化体育改革,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体育事业单位和运动项目协会的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体育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和体育项目协会制改革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的作用。

  (37)进一步明确各类体育管理机构的性质和职能定位。研究、明确体育行政部门、各级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的职能。强化体育行政部门制订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完善规章制度、提供公共服务、维护行业秩序的职能。将事务性工作逐步交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进一步充实各级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的职能,明确和理顺其与体育行政部门、体育社会团体的关系,使其在体育事务的组织、沟通、协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38)推进运动项目协会实体化。进一步完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明确协会的职责和权利。各单项协会在人、财、物等方面要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分离,保障协会独立法人地位。充分发挥单项协会的管理职能,健全单项协会的自律机制,扩大单项协会在业务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加强对单项协会的指导和服务,形成中国特色的体育社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9)对体育项目实行区别政策,分类管理。根据不同体育项目的特点、基础、目标,在管理模式、投入机制等方面实行区别政策,优化结构,建立和完善效益投资体系。鼓励和支持依法成立的各种体育民间组织开展活动。研究、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体育发展道路,健全职业体育的管理体制,完善职业联赛的各项制度,加强对职业俱乐部的规范管理。

  (40)加快体育立法步伐。加快体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重点领域的体育立法。加强体育法律、行政法规等高层次立法,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修改工作。加强体育配套立法,抓紧进行全民健身、体育纠纷处理、体育市场管理、体育竞赛秩序等领域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工作。进一步健全符合体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的体育法规体系。

  (41)加强体育执法监督。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体育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明确体育行政部门的执法地位和执法权限,推行体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联合执法。完善体育执法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体育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监督、行政处罚等各项职能,建立和完善体育行政复议、体育行政诉讼制度。“十一五”时期要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42)继续广泛开展体育法制的宣传教育。制定、实施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编制适应体育系统特点和实际需要的法制宣传教育教材,根据体育队伍的特点开展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体育队伍的法律素质。加强体育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

  (43)坚持体育科学研究与体育运动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发挥体育科技工作的先导和保障作用,有效解决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群众体育的科研工作以加强国民体质监测评价和科学健身指导系统的建设应用为重点,加强科学健身知识的普及,全面提高大众健身科学化水平。竞技体育的科研工作要以运动训练中的实际需求为着力点,加强科技攻关,提高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和参赛实力。加强对2008年奥运会重点项目的科技攻关,做好信息研究与服务工作。

  (44)继续深化体育科技体制改革。努力建立适应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精干高效、纵深配置、全面开放的体育科技服务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体育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和措施,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体育系统和非体育系统的科研力量,整合全国的体育科技资源。

  (45)建立健全训练、科研、医疗三位一体的科技服务体系。改善国家队重点训练基地、科研机构的科研条件,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改善地方科研机构的基础条件,突出重点、形成服务特色。选择科研水平较高、实验条件较好的地方体育科研单位,纳入国家体育总局“十一五”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建立优秀运动员数据信息共享平台。

  (46)重视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坚持体育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繁荣体育社会科学。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培养社会责任感强、理论功底扎实、学贯中西、勇于创新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努力创建高水平的体育论坛。加强对体育改革与发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强体育发展的战略研究,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奠定理论基础。

  (47)大力发展体育教育事业。巩固和提高体育基础教育,积极发展体育高等教育,大力发展体育职业教育和民间教育,加大体育教育改革的力度,夯实体育事业发展的基础,不断满足社会对各类体育人才的需求。高等体育院校要加强教材建设,坚持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的方针。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培养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充分发挥教学优势,培养更多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充分发挥场馆设施和科研优势,积极开展高水平训练。

  (48)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紧紧抓住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契机,围绕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以高层次体育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使体育人才的总量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49)突出重点,做好各类体育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加强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体育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构建体育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实施高层次体育人才培养工程,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培养紧缺型、高层次的体育人才。加强体育人才培养(研究)基地建设。国家和地方设立体育人才专项资金,建立国家引导、地方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投入机制。

  (50)努力营造各类人才健康成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体育人才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人才的选拔、任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体育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体育事业单位的全员聘用工作。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建立有利于调动体育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分配激励机制。围绕国家竞技体育的发展目标,改革和完善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各类比赛的奖励政策和办法。

  (51)积极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贯彻对外开放与国内发展相统筹的原则,以筹备和举办2008年奥运会、2007年冬季亚运会和2010年亚运会等重要国际比赛为契机,积极配合国家外交政策,进一步拓宽国际体育交流的领域,积极发展对外友好关系。继续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多种形式的体育援助。积极参与国际体育事务,学习、借鉴其它国家和地区发展体育的经验,促进我国体育事业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为国际体育运动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52)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为北京奥运会做贡献的积极性,以此为契机,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的指导下,积极推动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加深相互理解,增进同胞情谊,为提高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做出积极贡献。协助和指导香港特别行政区办好2008年奥运会马术项目比赛和2009年东亚运动会,支持和协助澳门办好2007年亚洲室内运动会。

  (53)加强体育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体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宣传体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成就,宣传体育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宣传北京奥运会对中国社会和中国体育的综合作用和巨大影响,唱响主旋律,努力创造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深化对媒体和体育新闻规律的认识,完善体育新闻工作机制,搭建有效信息平台,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乐鱼app充分发挥媒体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体育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加强体育新闻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爱岗敬业的体育新闻工作者队伍和体育评论员队伍。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引导舆论,反对恶意炒作、制造和传播假新闻的行为。重视体育对外宣传工作,积极、有效地扩大中国体育在国际体坛的影响。高度重视北京奥运会的新闻报道工作,制定和实施北京奥运会周期的宣传工作方案。

  (54)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深入挖掘体育的文化内涵,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大力倡导奥林匹克精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作用,让体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成为时代精神的倡导者和先行者。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活动。举办好第29届奥运会火炬接力、开闭幕式以及其它大型文化活动,在群众中开展体育文化、奥林匹克文化的宣传、教育活动。支持开展体育集邮、体育美术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文化活动。加强对体育文物、史料的征集和研究工作,建好、办好中国体育博物馆。

  (55)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发展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政策。

  (56)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各地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公众体育需求等,按照国家关于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严禁非法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需要改变规划或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建立专家论证和听证制度,完善补偿机制。

  (57)做好体育事业的基础统计和体育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统计体系改革,完善体育事业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协调衔接、全面客观、科学规范、运转协调、反应灵敏的体育事业统计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适应体育事业发展、与体育工作密切相关、服务社会的体育标准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体育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8)积极开展体育信息研究,推进体育信息化。整合体育信息资源,拓宽采集渠道,加强信息服务,大力推进体育信息化。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业务的应用推广,努力抓好北京奥运会备战周期中重点奥运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加强国家体育总局门户网站建设。

  (59)加强体育工作者队伍和作风建设。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体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加强体育组织机构建设。增强体育队伍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做好各项体育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体育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更新工作手段,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政务公开,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60)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做好体育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对规划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落实情况,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保障和推进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指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在社区、街道、乡镇、村实施建设占地不多、经济实用的公益性室外体育场地设施的工程。

  指国家体育总局利用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在老、少、边、穷等地区实施援建经济实用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工程。

  为动态掌握国民体质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善和增强群众体质,提高国民健康水平,由国家体育总局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在我国实施的一项基本体育制度。该项制度以每5年为一个周期,采取抽样测试的方式,对3-6岁的幼儿、7-19岁的儿童青少年(学生)、20-59岁的成年人、60-69岁的老年人进行形态、机能和素质三大类指标的测试,并以《国民体质监测报告》的形式公布监测结果。

  “十一五”时期,通过在农村兴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包括体育组织、体育活动在内的农村体育事业全面发展的工程。每年将在全国有条件的行政村扶持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争取到2010年全国有六分之一的行政村建有符合规划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把体育服务体系覆盖到农村。

  由国家体育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以青少年儿童、职工、妇女、农民、老年人为主要实施对象的体育健身活动,简称五个亿万人群健身活动,并定期举办健身活动交流展示大会。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要求而建立的一套群众体育发展指标,即与小康社会各项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相适应的群众体育发展指标。

  指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人口。目前各国的统计指标不尽相同,我国目前采用的具体统计标准为:每周有目的、有规律地锻炼3次以上,每次锻炼时间为30分钟以上,每次锻炼达到中等运动强度。

  指促进群众进行身体锻炼的体育制度,也是进行身体锻炼的内容体系和锻炼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由学生、军队、警察、普通人群等以人群分类的锻炼标准和以项目分类的单项锻炼标准共同组成。

  指政府倡导和体育彩票资助,依托各级各类学校、体校、体育场馆、社区和基层体育项目协会等单位和组织,以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习惯,传授体育运动技能,发现、培养体育人才,普遍增强青少年体质为主要目的的社会化、公益性群众体育组织。

  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军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科学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分为公益和职业两类。

  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等进行明确规定的法规性技术标准。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在夏季奥运会上,田径、游泳、水上3个项目共设119个小项,我国体育界将其统称为119项目。其中田径46个小项,游泳32个小项,皮划艇16个小项、赛艇14个小项、帆船帆板11个小项。从第29届奥运会开始,119项目将有所调整,增加女子3000米障碍和男、女10公里公开水域游泳。

  围绕奥运会的举办,以4年为一个周期,国家体育总局对全国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进行评估和认定,以此完善硬件设施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推动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

  在国家队中组成由运动项目中心管理者、主(总)教练、科研人员、医生等人员参与的、能够体现高度专业分工和知识技术整合的训练管理团队。

  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体育场所、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推广等服务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其认证内容包括服务流程管理文件、行为规范、设施和设备、健康和卫生、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服务承诺等内容的现场审查,以及获证后的监督审查。

  指体育用品所需要的全部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该体系以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通用要求标准为主,与管理标准、安全标准、环境标准、实验标准相配套,满足体育用品业企业生产和体育运动的需要。

  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体育用品联合会、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主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承办的体育用品博览会,创办于1993年。1993年至2001年为每年举办一届,从2002年起改为每年两届,新增了以滑雪和户外运动为主题的冬季体博会。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体育行业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从业资格进行评价和认证的制度。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具备从事体育行业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