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鱼app:胀动文明体育事迹成长定睹
栏目:乐鱼新闻 发布时间:2024-04-24 13:34:1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区文化体育事业全面繁荣和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区的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文体事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地区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们对文化体育需求的意识就越强烈。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是服务群众、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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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快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区的重要内容。文化体育事业的迅速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也为构建和谐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文体事业和群众文体活动场所的投入,强化文体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是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区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

  (三)指导思想。加快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乐鱼app紧紧围绕我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区的宏伟目标,树立新的文化体育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弘扬主旋律,提高凝聚力,推动文体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不断丰富和满足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文体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我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和谐的协调发展。

  (四)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的“以提高城区文明程度为重点,实现城区文化全面繁荣”和区“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构建完善的公共文体服务体系,把我区建设成为文体事业全面繁荣、文体精品不断涌现、文体设施功能配套、文体人才结构优化、文体市场开放有序、文体生活丰富多彩的文化强区,文体综合实力居东北同级城区前列,更好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五)坚持“两手抓”,加快推进文体事业的发展。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既要广泛发动、放手发展公共文体事业,营造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繁荣发展格局;也要把握文体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确保文体事业的竞争有序、健康发展。一手抓基础性设施,一手抓重大活动项目。既要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其功能,为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搭建更多的平台和载体;又要经常性举办重大活动项目,打造城区文体形象,扩大文化体育的影响力,满足辖区居民文体需求。一手抓政府主导,一手抓民间协助。既要加强组织,加大投入,不断提高政府发展公共文体事业的能力和水平;又要加强引导,大力支持民间的文体组织、艺术创作、文体活动的发展与提高,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作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意见》各项任务的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和政府各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文体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发展区街公共文体事业摆在突出位置,定期研究文体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文体设施建设及文体活动安排,制定计划,逐步落实,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并有会议记录。

  (七)建立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体服务网络,努力构造区、街、社区三级文化体育设施网络。以街道和社区基层文体设施建设为重点,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文化体育切身利益的设施建设。新建区市民健身中心,设施及配套服务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新建区文化活动中心,设施及配套服务达到国家一级文化馆的标准,并争取把市民健身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建成具有我区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资金,采取自建、联建、合用等方式,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合理布局、方便百姓的原则,2007年在全区建立4-6个市民文体活动分中心,年再建立3-4个市民文体活动分中心,到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的公益性文体设施体系,形成“3公里文化圈”,使居民在居住地3公里范围内就可享受到多种无偿或低收费的公共文体产品服务,为提高城区文明程度、实现城区文化全面繁荣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八)积极推进街道市民健身和文化活动分中心建设。街道层面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要注重带动不同文化类别的发展,能适应一般规模的文体活动和赛事,并成为区级文体设施的有效补充。社区文体设施建设,要着眼满足市民多样化的文体需求,做到老少皆宜,并切实保障的基本文体权益。加强和完善区图书分馆的建设和功能,不断向社区延伸,重点建设社区图书室、多功能文体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广场等,做到每个社区拥有一个20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文体活动室。

  (九)设立区公共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公共文体事业发展的财力投入,在现有预算基础上,区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元,设立区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每年群众文体活动、展示、演出和评比奖励;文化艺术创作、演出的扶持和奖励;重大文体建设项目的以补代奖,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文体建设项目任务的扶持和奖励;文体人才的引进;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扶持;购买社会、民间文化产品和服务。要制定《区公共文体工作评估考核办法》,对区文化体育部门及街道的公共文体服务给予综合考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投入。

  (十)各街道要根据本《意见》制定《街道文体事业发展细则》。要确保文体工作经费和业务活动经费等方面的拨款,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3元以上计算,由街道财政预算安排群众文体活动基本经费,用于公益性群众文体活动。要保证活动资金的投入使用,此经费列入年计划,年终检查审计验收。

  (十一)加强引导,努力形成品牌文化。全区的文化体育活动重心要放在满足基层群众性文体活动需求上。在此基础上,积极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文体活动品牌,扩大对外交流。各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逐步形成各具特色、一街一品的区域公共文化格局。

  (十二)加强文体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文体系统内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为基层单位提供多形式、多内容的服务、指导、培训。定期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采取全员聘用制。

  (十三)加强基层文体队伍建设,配备人才,定期培训。各街道要成立文体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的文化干部。加强街道文化站建设,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并根据需要聘请1—2名社会文体活动指导员。每个社区要有负责文体工作的人员,各种文化体育活动队伍要有专业骨干,在全区建立完善的文体人才网络和精品节目库。

  (十四)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从宏观上控制和调整文化市场结构。加强文化执法人员培训,建设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发挥文化市场专、兼职监督人员的作用,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不科学、不文明、盗版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和查处,防止“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滋生和蔓延。

  (十五)积极探索适合区特色的文化体育发展新途径、新举措。制定相应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以股份制、民营等形式,兴办动漫、放映、演艺、娱乐、印刷、发行、会展、中介等文化产业。对民营文化企业从事公益性文化活动的,区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十六)文化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文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发挥文化专项资金应有的作用;接受的捐赠资金要专门用于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不得挤占、挪用甚至私分,也不得以捐赠为由搞乱摊派、乱集资等活动。对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